连城诀:私持“鸟铳”打鸟 无知小伙被判刑
你是否是个枪迷?
是不是也想拥有枪支?
想体验一把“神枪手”的快感!
连城一男子买来一把鸟铳
不成想落入“法网”!!
这是怎么一回事呢
2016年男子买来一把鸟铳、一把射钉枪来打鸟,却不想这一行为犯了法。近日,连城县检察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被告人罗某提起公诉,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,缓刑二年六个月。
(图片源于网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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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回顾
2016年10月的一天,被告人罗某在某地游玩时,看到路边有一个卖刀具的摊子,一时兴起便向摊主询问是否有卖鸟枪,于是购买一把鸟铳、一把射钉枪欲上山打鸟。因鸟铳无法射击、射钉枪不好用便一直存放于家中房间门后。2024年8月,公安机关到罗某家搜查出以上两支疑似枪支。经鉴定,射钉枪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,鸟铳则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。
罗某非法买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。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,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减轻处罚。一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。
我国对枪支的制造、买卖实行特别许可制度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、买卖枪支。希望广大群众提高对枪支管理的认识,从自身做起,不非法制造、买卖、持有枪支,共同维护国家安宁、社会稳定和人民和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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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一百二十五条之一第一款 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供稿:第一检察部 张露露
原标题:《连城诀:私持“鸟铳”打鸟 无知小伙被判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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